(劉仁州老師口述,劉曉芸整理)
幫忙別人,盡一點力,就是要協助解決對方的困擾,可能因為對方有太多事情無法兼顧到每一方面,所以他需要你的幫忙。但是很重要的就是你不是按照你自己的意思去幫忙,你是按照對方的意思;你的幫忙是為了要讓他放心,如果你的幫忙讓他更擔心、更煩惱,那你就不是在幫忙他了。
但是如果你今天不是為了幫忙對方,你的出發點是在你自己,因為你覺得你很想做這一件事,然後你也有這個能力,如今有一個機會,讓你可以利用你的能力來服務。那這樣的情況,有時候你會跟對方有不同的想法,甚至你會有某一種程度的堅持。會希望對方既然同意讓你做,而且是第一次嘗試,希望對方讓你用你的方式試試看。如果做不好,你也會承擔後果,也會調整下一次的作法。所以我們會考慮讓這件事情按照我想要的方式去進行,然後再來感受、再來評估其他人的感受怎麼樣。
這是兩個不同的切入點。
我們不能夠一開始是一個想法(幫忙對方),後來變成另一個想法(主導事情)。一開始我只是想幫助對方分擔,減輕他的負擔,但是慢慢演變到後來,變成我要好好利用這個機會去做事情,展現自己的能力。
如果我一開始的立場是要幫助對方,為了減輕對方的負擔,但是我用我的方式,這個過程中,我們也會跟對方商量,但是對方可能會有很多的顧慮,有很多的意見,他也許會希望不要去這樣做會比較好。當我們聽到這樣的回應的時候,我們會有情緒。心裡會想說:既然你要我做,你要信任我,讓我去試試看。
當事情演變成這樣,
到底是你為他做這件事,
還是你希望他給你機會做這件事?
這不是事情該怎麼樣的問題,而是你到底是真的想要幫助他,還是你想要有一個機會,不管是因為自己的起心動念而願意做這件事,還是想要讓自己的能力有機會發揮。
提問:這兩個情況同在,是衝突的嗎?
有時候是那種做事的習慣,喜歡的風格不一樣。你希望的方式跟對方希望的方式不一樣,除非你們兩個溝通到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程度,然後在這個程度裡面,你忠於彼此的約定去做,那就有可能兩者間之。
要不然的話,你還是做你喜歡、想要、習慣做的,但是對方不相信、不信任你要做的,然後他很擔心你會把事情搞砸;很多不舒服的感覺就慢慢累積。
所以,當我們想要去幫助一個人的時候,我們也要觀察:這一個人是不是值得你去幫助的人?說不定對方根本就不要你的幫助,你的幫助反而成為他的干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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